关于举办辽宁省“海华奖”大学生书法技能竞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年04月30日 20:32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对书法教育的重视与研究,以书法弘扬中华文化,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现决定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承办第一届“海华杯”书法大赛。并将具体比赛要求及方案公布如下:
一、竞赛规程
(一)参赛对象及要求
辽宁省内高校(非艺术类院校)在读大学生,均以个人身份参加比赛。
本次比赛共分两项:1.硬笔书法;2.软笔书法。每种竞赛平行进行。每位参赛者不限报参赛项目(即可同时参加两项比赛),但每项只允许提交一份作品。
(二)竞赛内容与方式
书法创作内容须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弘扬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文体不限,鼓励书写者自作诗词。
字体不限,书写篆书、隶书、草书须另附释文。
(三)作品要求
软笔类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宣纸,不小于四尺对开宣纸。原则上作品书写材质只能为宣纸,其他如布帛绢本等材质一律不收。硬笔类作品规格不超过A3纸大小。呈交作品不得托裱,一律为竖式;手卷、册页作品一律不收。
(四)提交方式
1.请报名学生于 2022 年 8月10日至9月10日之间登录“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http://cxcy.upln.cn)进行报名,并上传电子版作品。
2.请以高校为单位,9月1日至9月10日统一将学生的参赛作品提交至竞赛工作组。
3.9月6日至9月10日,参赛作品纸质版由所在学校统一邮寄(时间以邮戳为准),不接受个人邮寄和到付件(建议使用邮政快递,快递费用自理,错件丢件由各院校自行与快递公司联系)。
邮寄须包含:(1)辽宁省“海华奖”书法技能竞赛汇总表(纸质盖章);(2)提交的参赛作品须在其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学校专业年级、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作品名称。
所有参赛作品不论入选与否均不予退还。
参赛作品投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庄河市前程大街117号
(辽师海华 辽宁省“海华奖”书法技能竞赛工作组收)
邮编:116400
收件人电话:13842661047 (胡老师)
二、竞赛组织
(一)竞赛规则与评审方式
本次比赛秉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所有作品均由专家集体评审,通过集体商议后确定获奖作品及名次。
(二)奖项设置
两类比赛分别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30名。
获奖结果公布后,竞赛工作组将获奖证书、获奖作品集等统一邮寄到获奖者所在的学校。
(四)知识产权
因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参赛者承担后果,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主办方有权将参赛作品展览或编辑出版发行,其版权归主办方所有。
(五)申诉与仲裁
举报实行实名制,并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抄袭作品来源的复印件等),匿名举报无效。举报受理由大赛组委会核查并裁决。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 李老师
联系电话:0411-89178260(工作日8:30—16:30接听咨询)
附件:辽宁省“海华奖”书法技能竞赛汇总表
辽宁省“海华奖”书法技能竞赛汇总表
辽宁省“海华奖”书法技能竞赛工作组
2022年4月30日